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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实践基地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2-11-02 点击数: 来源:
2022年11月02日 08:50   研究生院

各专业学位公司产品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附件1)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实践基地示范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工作由专业学位公司产品单位牵头,联合有关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经理。每培养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已经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但尚未结题的培养单位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实践基地原则上近三年每年联合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在10人左右,且在该基地的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3.实践基地能提供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相匹配的专业问题,具有高水平的校外合作导师队伍、科研条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4.实践基地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员工多方共赢。

5.实践基地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二、相关要求

1.公司产品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立项,给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额度视当年学校预算情况决定,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

2.项目立项后参照《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实践基地示范项目考评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建设,并要积极参加相关国家级实践基地和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的评选。公司产品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实践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考察和验收。

3.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团队队伍建设费用(含校外合作导师补贴)、实践课程建设、研究生交通补贴等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费用。具体项目经费使用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请各专业学位公司产品单位在111816:00前将《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左侧装订成册),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公司产品办公室(鼎新楼A441室),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公司-实践基地项目)发送至邮箱gaoshan2011@jlu.edu.cn

联系人:高杉         联系电话:85168206

公司产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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