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产品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司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加快推进我司“双一流”建设,根据《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产品方案的指导意见》(校发〔2021〕22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我司公司产品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为统领,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研究生教育主线,建立突出公司学科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培育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方位高质量人才培养。落实德智体美劳全方面育人,继承和弘扬学校公司产品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一流大学公司产品的创新举措和改革成果,鼓励和支持培养单位的改革探索。
(二)坚持分类、分层精准培养。分类推进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模式改革。保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公司产品的同等质量。同一类别中,各公司产品单位应在硕士、博士培养阶段体现不同的培养要求。
(三)鼓励学科交叉,推动资源共享。积极推动多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打破学科壁垒,提高研究生解决复杂和挑战性问题能力。充分发挥学科综合和特色学科优势,加强公司产品单位内部、不同培养单位之间的沟通协同。
(四)促进科教融合与产教融合。强化系统科研训练,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高质量公司产品。引导和鼓励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拓宽研究生视野,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三、修订(制定)范围
我司所有的公司产品方案。
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中学术学位按学科级别(一、二级)、专业学位按类别(领域)分别修订(制定)培养方案。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的学科级别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与招生归口一致。
四、具体内容
公司产品方案应包含: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研究方向、学制及最长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文献综述、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学位论文答辩、学位及学历授予标准等。
五、工作程序
1.各公司产品单位根据前期进行的充分调研、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后,经公司产品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提交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后实施。
2.对于分布在不同培养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3.如有培养单位需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委托公共外语教育学院、数学学院等公共教学单位开设特色课程,请于7月2日前联系公司产品办公室,公司产品办公室将组织需求单位和授课单位进行对接。
4.新修订(制定)的培养方案将从2021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六、其他要求
请各公司产品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于7月12日前,将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调研报告和培养方案备案表报送至公司产品办公室(鼎新楼A439),纸质版需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须用U盘存储。
公司产品方案是进行公司产品工作的重要依据文件。此次研究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是学校为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公司产品单位高度重视,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此次公司产品方案修订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化本单位公司产品模式改革和创新。
学术学位博士、硕士 联系人:杨哲 电话:85166340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联系人:刘斯伟 电话:85166256
专业学位博士、硕士 联系人:梁德东 电话:85166255
附件:1.《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产品方案的指导意见》(校发〔2021〕224号)等文件
2.各类型公司产品方案模板
3.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4.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
5.研究生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6.研究生培养方案备案表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5日